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落实和信息披露规范》等问题的回复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长刘卫民先生递交的《公司关于对山东滨州滨河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滨州滨河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的报告》,文章所述事项已于近日收到滨州市滨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本次提请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关联关系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收到滨州市滨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滨州中院执行裁定书[2020]6号,公司控股子公司滨州滨河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河塑料”)持有的滨州滨河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河股份”)股票质押回购业务逾期3个月。
具体内容如下:
滨河股份及滨河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滨州市滨河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河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崔永胜共同持股的公司,滨河股份因2016年-2018年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1条第(三)(三)条规定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的情形。
滨河股份及滨河股份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到期违约。
滨河股份及滨河股份、崔永胜与滨河股份存在关联关系,为了公平对待上市公司的利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财务总监等市场人士,以及对滨河股份、崔永胜等相关市场人士的诉求进行了函询,就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回购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股权收购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股份减持协议》等补充协议,针对协议条款内容进行了约定。
回购协议约定:公司股东范洪香、董占国、沈春鹏和丁国余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538.78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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